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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生效的通知

交国际发[2002]327号颁布时间:2002-07-26

     2002年7月26日 交国际发[2002]327号   国际海事组织于2002年12月5日以MSC.100(73)号决议通过了对《经修正的<1974年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88年议 定书”)的修正案。根据安全公约及其88年议定书的有关规定,该修正案通过默认接受 程序于2002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及其88年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之后没有对修正案 的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该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该修正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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