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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人[2004]4号颁布时间:2004-06-10

     2004年6月10日 教人[2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教)司(局),部 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 2003 — 2007 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部署,为 推进高等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教育部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高等学校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现将《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 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青年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 组织实施。   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是 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高等学校落实 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执行 《 2003~2007 年教育振兴行动 计划》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促进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强校 的战略抓手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 组织,以高效率、高质量、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通过匹配经费、制定政策、提供服务等各种措施, 为所属高等学校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创造条件,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 方和部门制定并实施针对本地区或本部门高等学校的相关人才计划,与“高层次创造性 人才计划”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培养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的新格 局,更有力地推进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始终把人才队 伍建设作为关系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提高认识,加强 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要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学科基础和人才 队伍的现状,认真研究制定本校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 度,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人才质量,统筹做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及本校有关人才计划的各项实施工作,努力开创学校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 2004 年度“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中各项人才计划的执行工作,教育部有 关司局将另行发文,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请各地、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注意将实施中的 典型经验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 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培养造就一支高 素质、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育部决定 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一、总体目标 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 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 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 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 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 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重要的知识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牢固树立千秋大业、教育为本,教育大业、人才为本的观念,坚持把人才资源作为振 兴教育的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发 展和创建高水平大学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充分发挥教育自身所具有的培养资源优 势,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所具有的人才汇聚的整体优势,充分发挥留学工作所具有的海外 人才资源优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 3.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使人才队伍建设与创新平台和重点科 研基地建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实现设岗、 选人与做事的有机统一,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为战略抓手,大力推进创新团队建设,注重青年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可持续发展,加快 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5.以超常规的热情、超常规的努力、超常规的举措,努力营造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制度 和政策环境,全面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加大人才资源整合力度,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知名人才计划品牌。 三、计划体系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 第一层次: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 秀创新团队,重点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第二层次:着眼于培养、支持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 优秀学术带头人,重点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第三层次:着眼于培养数以万计的青年骨干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主要 由高等学校组织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㈠“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紧紧围绕国家重点科研领域、重点学科发展方向、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或科研基地设置长 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由高等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具有 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本学科跟踪国际科学前沿并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 带头人,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 成果。同时,聘请国外知名学者担任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短期回国进行合作研究。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各100名,聘期三年。教育部在聘期内给予特聘教授每年10 万元的奖金,讲座教授每月1.5万元奖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每年必须在受聘高等学校工 作9个月以上。高等学校必须为聘任的特聘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特 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 以“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对以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等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从事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或国际重大科学与技术前沿研究的优秀 创新团队给予重点资助,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竞 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每年遴选支持60个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三年,每个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合计300万元。实 施“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等学校的入选团队,其支持经费由所在高等学校“985工 程”建设经费中统一安排;其他高等学校的入选团队,其支持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高等 学校按1:1比例共同资助。在资助期内,遴选部分创新团队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 合作研究。 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给予资助,支 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培养他们成为优秀学科带头人搭 建台阶、创造条件。 每年遴选支持1000名左右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期 限为三年。资助经费总额为自然科学类每人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人20万元。实施 “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等学校的入选者,其支持经费由所在学校“985工程”建设 经费中统一安排;其他高等学校入选者的支持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学校按1:1比例共同 资助。在资助期内,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研究。 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高等学校要在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制定青年骨干教师专门培养计划,鼓励 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提升学位层次、及早参与科研工作、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 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承担学 生思想政治等工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为推动高等学校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将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 师在职学位提升项目”、“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留学回 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学校青 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等,每年重点 培养1000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 四、政策措施 1.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和国际交 流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基地、项目、资金和政策的综合效益。“高层次 创造性人才计划”要与“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高 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等密切配合,整体实施,大 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2.调整投入使用方向,加大人才投入力度。教育部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有 关人才计划的实施。高等学校要提高学校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比例,设立 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各项人才计划配套经费的落实。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 要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985工程”建设经费要把对人才工作的投入作为重要组 成部分,“211工程”建设经费也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人才队伍建设。 3.创新人才组织模式。积极改革教学科研组织形式,打破人才组织上的体制性障碍,充 分发挥多学科优势,以“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重点科研基 地或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构建和扶持一批结构合理、优势互补、 团结协作、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创新团队和学术梯队。对涉及学科较多的团队,要建 立相对独立的交叉学科研究基地,并配置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人员编制。 4.改革人才遴选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在人才遴选中的主体作用,严把人才遴 选质量,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学风和科学精神、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精 神等方面素质。高等学校在人才工作中要坚持公开遴选、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合同管 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人才学术评价中的作用。改革人才评价标准,实施人才 分类管理,对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人文社会学科等不同类型的学科应有不同的评价指 标,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 5.完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稳定、吸引和激励人才,要从注重单纯提高个人待遇向引 导鼓励人才想干事业、干成事业和干大事业方面转变。规范岗位津贴制度,收入分配政 策要重实绩、重贡献,对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重要公益研究等方面的人才 给予扶持。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对拔尖创新人才可以试行年 薪制。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要给予大力表彰和 奖励。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加强评估检查,规范合同管理,对未按聘任合同履行职 责的学校或个人,要坚决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取消资格或停止资助。 6.创新留学工作机制,扩大高等学校教师出国留学规模。紧密配合高等学校人才队伍 建设,多方筹措留学资金,加大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派力度,选择一大批有较大 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或攻读博士学位。建立国外 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和著名教授资源库,增强选派的针对性。对入选“长江学者和创 新团队发展计划”中创新团队和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部分人员,以及高 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国家留学基金给予重点资助,直接作为“高级研究 学者”或“访问学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强强合作”、“强项合作”, 积极争取国外的支持和资助,通过联合培养博士生、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方 式,打通开放式培养人才的绿色通道,力争做到青年学术骨干都有在国外高水平大学或 科研机构研修的经历。 7.大力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继续实施“春晖计划”,设立回国工作 项目和为国服务项目,为留学回国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并通过项目资助形式支持和 鼓励在外优秀留学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创新引进机制,大力做好出国招聘留学人 才工作,积极探索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创业引进、智力引进等灵活多样的形 式。建立优秀留学人才库,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高等学校与优秀留学人才的联系,制定并 实施留学人才回归计划,重点引进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等方面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有效地进行,教育部成立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部长担任组长,相关副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下列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厅、政策 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发展规划司、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人事司、财务司、高等教育司、 师范教育司、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交流司、学位管 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秘书处。协调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结合高等学校 的实际,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 重大人才计划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好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 事司(对外称教育部人才发展办公室)。各项人才计划由有关司局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放在事关学校发展 全局的战略位置,纳入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主 要领导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 调,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格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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