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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安排好当前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紧急通知

颁布时间:2002-02-05

       2002年2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 的工作。江泽民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贯彻“三个代表”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 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巩固党的 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深怀爱民 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更好地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 出《关于进一步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通知》,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具 体的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落实好两办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立即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国际社会 局势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和发展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 生产和生活问题,对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做好两个确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 利益,是做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局和战 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 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以稳定为主线、以解决困难群众工作和生活问题为重点, 安排好全年的工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实 事,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二、全力以赴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把两个确保作为事关 改革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特别注 意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和疲劳厌战思想,坚决把春节和“两会”期间的两个确保 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200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各地要加强 资金调度,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 金以及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立即进行一次全面 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工作死角。对可能产生拖欠地区实行重点监 控,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通过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舆 论和社会监督,对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抓紧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保障部、 财政部下发了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的通知,这是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离退休 人员的关心,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目前,企业离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基本到位,少数 没有落实的地区要在春节前兑现。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各地要尽快拟定方 案,筹集调度资金,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审核后,认真组织实施,保证2月底前落 实到位。    四、做好社会保障资金预测预算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今年的社会保障资 金收支情况早做测算,制定收支计划。资金存在缺口地区,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 政府报告,争取支持。目前,各地正在制定2002年财政预算,要按中央关于逐步 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到15%-20%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 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足额列入预算。中央财政将继续对困难地区给予 补助,但要同各地的工作实绩和地方财政投入情况挂钩。    五、做好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工作。落实好三条社会保障线的各项政策措施, 使每一个困难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协议期满的下岗职工应按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债务,接续好社会保险关系,并依照规定享受 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能推出去不管。对暂时出不了中心且生活确有 困难的下岗职工,可以继续按“三三制”办法发放一定期限的基本生活费。对接近退 休年龄和年龄偏大、再就业困难的职工,可采取内部退养、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措 施予以适当照顾。    六、妥善做好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为加强这项工作,部里成立了专门 机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可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要积极参与企业 关闭破产方案的制定,对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严格把关,凡是职工安置和社会保 障办法不完善、资金没有落实的企业,不能进入关闭破产程序。要跟踪了解关闭破产 方案的实施工作,抓好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制定 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七、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依法扩大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使困难群众能及时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要落实好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切实解决 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障和部分职工医疗费负担较重的问题。要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 保证基金的稳定增长,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对有缴费能力而拒绝缴费或瞒报少缴、 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强制缴费。    八、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行积极促进就业的政策,大力加强劳动力市 场建设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清理 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 量,大力组织实施以“保生活、促就业、接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行动,对 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充分挖掘社区就业岗位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要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    九、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 前,要把防止两个确保产生新的拖欠,把纠正和处理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 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加大对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清理整 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欺诈行为。认真清理各种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的 不合理政策,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就业, 防止民工盲目流动徒劳往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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