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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关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变更驻华职员备案的函

国科函外字[1997]030号颁布时间:1997-05-07

     1997年5月7日 国科函外字[1997]030号 外交部、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   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简称JICA)中国事务所是执行中日两国政府技术合作的日 方驻华机构。1997年4月21日,日本驻华使馆照会我委:因JICA中国事务所副 所长驹泽彰夫任期已满,将于5月回国,日本国内拟派新井明男于5月中旬来华接替 驹泽彰夫的工作。经研究,我委同意其更换JICA事务所职员的要求,并已复照日本驻 华使馆。   有关新井明男在华期间的待遇,请仍按1981年12月26日国家科委、外交 部联合发文“(81)国科外发字812号”中有关规定办理。   特函请备案。 附件:一、日本驻华大使馆照会(中译文)    二、新井明男简历    三、中方复照(略) 附件一:日本驻华大使馆照会(译文)      1997年4月21日 (97)JC第81号   日本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致意。现 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将于今年5月派遣新井明男接替该事业团中国事务所副所长驹泽 彰夫,为此荣幸地向贵委员会通报,并同时呈上新井明男的履历书。   另外,日本国大使馆在提议贵国政府接受此人的同时,希望贵国政府根据198 1年12月28日本馆照会(81第107号)及同日贵委员会照会(81国科外亚 字第140号),确认给予免除所得税、关税等待遇,将不胜荣幸。   日本大使馆在通报上述事宜之际,再次向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致意。 附件二:新井明男简历 姓 名:新井明男 出生年月:1952年2月5日 住 址:日本国东京都大田区中马入2丁目21 学 历:1975年3月 独协大学经济学部毕业 职 历: 1975年5月 国际协力事业团经理部契约第三课职员 1978年4月 派遣事业部派遣第二课职员 1981年4月 医疗协力部医疗协力课职员 1984年6月 八王子国际研修中心总务课职员 1986年2月 尼泊尔园艺开发计划项目专家 1989年4月 社会开发协力部社会开发协力第二课课长代理 1990年8月 社会开发协力部社会开发协力第一课课长代理 1991年10月 企画部地域第一课课长代理 1992年12月 医疗协力部计划课课长代理 1994年8月 矿工业开发协力部矿工业投融资课长 1995年4月 到通产省 1997年4月 总务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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