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纠正违反国家规范登记注册外商独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6]第13号颁布时间:1996-01-05
1996年1月5日 工商企字[1996]第13号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和百货(北仑) 有限公司,是你局1993年4月17日登记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
该企业的设立,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条以及《国
务院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国函[1992]82号)的有关规定,也
不符合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
行国家外资产业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责成你局立即采取措施,对协和百货(北仑)有限公司限期办理注销登记,
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
二、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立项批准和批准证书,协和石
油化工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可以在其所属生活区内设立非法人商业性分支机构,但
经营范围应仅限于批准证书的批准范围。
另据了解, 你局于1993年6月11日登记注册的协和房地产(宁波)有限公司在领
取营业执照后, 至今未开展核准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请你局查证属实后,根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企业予以注销。
本通知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