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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十五”期间地方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指导意见

颁布时间:2002-03-05

     2002年3月5日   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新形势下, 中央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的战略。“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工程”(简称“制造业信息化工程”) 是科技部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制造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整合科技资源、 加快信息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的重要举措。   地方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是在国家指导之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 积极性,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入广泛地开展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用高 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制造业和地方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 作是“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部将在全国各省、区、市全面实施 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分批遴选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省(区、市),引 导和支持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使地方更好地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地方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应在“九五”CAD应用工程和863/CIMS应 用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在“抓应用,创环境,促发展,见效益”的方针指导下,根据 “国家引导,地方扶持,企业为主”的原则,以营造新形势下制造业信息化的可持续 性发展环境为重点,以推广应用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为突破口,以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 范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密切结合省、区、市科技计划,总体规划,合理 布局,有限目标,分步实施。   (二)目标   1.营造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良好环境。   2.大力推广应用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提高制造业企业的竞争力。   3.促进以应用和服务为重点的制造业信息化产业的发展。   通过各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力争在全国2000家企业实施制造业信 息化应用示范。示范企业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的应用率达到50%以上、新产 品贡献率达到30%。促进80家左右的制造业信息化软件企业及技术服务公司的发 展。培训各种层次的制造业信息化人才50万人次。形成若干个制造业信息化产业联 盟。   二、工作任务   (一)营造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社会氛围,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的开展   各省、区、市应根据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总体部署和科技部颁发的加强地方 科技工作的决定,结合新时期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地方经济及制造业发展的 需求,制定有利于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激励政策和保证措施。充分调动企业、高 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各界参与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使企业成为依靠科技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的投入主体。   (二)建设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体系,大力开展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五”期间,围绕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科技部已在相关计划中分层次安 排了制造业信息化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各省、区、市应充分利用已有 的科研成果,统筹安排,深入了解本地区制造业、支柱行业和特色产业的信息化应用 技术的需求,大力开展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制造业企业的竞争力。   1.利用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广泛开展中小企业制造业信息化工作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工业总产值已占全国总量的60%。 地方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应重点加强中小企业制造业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通过社 会化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利用网络化的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积 极开展CAD、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装备数字化等单元技术及适用的集成 技术的推广应用。   2.以集成技术为支撑,深化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在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制造业企业,应充分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信息化 技术、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CAD技术、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 (CRM)、供应链关系管理(SCM)等技术的集成,提升企业设计、管理能力。 应用生产工艺数字化和制造基础装备数字化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信息化。逐步实现 产品设计数字化、企业管理数字化、生产工艺数字化、制造基础装备数字化和在网络 环境基础下的企业数字化。    3.积极开展区域性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应用的探索   针对各地方支柱行业、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发展,抓住区域产业链、 企业集群的整体发展趋势,利用网络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异地设计制造、供应 链和动态联盟等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区域制造业创新能力,发挥区 域制造业群体优势,盘活存量,促进产业链的形成。   (三)建设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体系,促进以应用和服务为重点的制造业信息 化产业的发展   1.整合CAD/CIMS技术服务队伍,培育新型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产业   各省、区、市在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中应对“九五”CAD/CIMS应用工 程的咨询服务中心、服务队和企业信息技术中心进行整合,培育并形成一批新型的制 造业信息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同时,充分利 用全国制造业信息化软件产品和信息资源,以市场运作机制组织省市内外软件、咨询 服务和系统集成公司开展制造业信息化的服务工作。   2.发展新型技术服务模式   利用网络技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制造业信息化的网络服务模式,搭建社会化 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实现企业间的联合和协同,促进企业动态联盟 的建立。为企业提供制造业信息化单元技术、集成技术的个性化服务,实现制造业信 息化咨询服务的社会化与网络化。   3.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的人才战略   继承和发展“九五”CAD/CIMS应用工程的人才培训体系,将企业制造业 信息化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多层次 的培训工作,形成全国专业化优势互补的网络培训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落实    制造业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大力协同,调 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由省、区、市政府牵头,联合各方面力量成立制造业信息化领 导小组、专家组及办公室,建立起有利于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全面开展、有利于制 造业社会化和专业化生产协作体系形成、有利于促进制造业信息化产业形成的组织保 障。   (二)统筹规划、制定方案   地方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应由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协同有关部门共同 推进,密切结合国家计划,加强战略研究,采取积极措施,集成各项资源,统筹规划, 确定总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三)计划、资金落实   各省、区、市应在科技计划中设立专项。同时,在科技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 用和贷款贴息等各项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制造业信息化相关工作的开 展。通过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多元投入和市场的参与,为省、区、市制造业信息化工 程实施提供资金保障。政府将重点扶持技术服务体系和应用示范体系的建设,创建制 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发展环境。   (四)建立推广应用的激励机制   各地应积极采用竞争和激励机制,制定新形势下推动制造业信息化的有关政策、 措施和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制定的评优、评估标准,对软件产品 的应用和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优,对示范企业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进行评估,促 进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和制造业信息化产业的发展。   (五)宣贯标准   各省、区、市应积极宣传国家制定的制造业信息化标准,鼓励企业在工程实施过 程中贯彻执行,并适时制定企业实用的标准或规范,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和技术服务工 作走上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道路。   (六)宣传引导   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宣传“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意义和作用,营造制造业信 息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展示制造业信息化成果,开创我国制造业 信息化工作的新局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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