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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的通知

国科发奖字[1999]211号颁布时间:1999-05-28

     1999年5月28日 国科发奖字[1999]211号 各有关部门: 根据1993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 学技术进步法》的规定,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简称 国际科技合作奖),旨在奖励在中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中,为推进我国科技进步,增进 中外科技界合作与友谊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专家等。 首届国际科技合作奖评审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已完成其使命。根据国际科 技合作奖的有关规定,我部组建第二届国际科技合作奖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的职责是 代表国家行使评审权力,审查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审定推荐人选并向国家科技奖励委 员会提出获奖人名单、处理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总结评审经验并提出报告和建议。请 你单位推荐一名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领导或专家作为评审委员会人选,待批准后正式 聘任,评委任期三年。 请填写“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委员推荐表”,盖章后于6月20日前寄至我 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情况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简称国际科技合作奖)是根据1993年 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规 定,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级科技奖励。它的宗旨是奖励在中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中,为 推进科技进步,增进中外科技界合作与友谊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 员和科技管理专家等。国际科技合作奖由科技部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国家科学技术奖 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 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 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 有关群众团体负责推荐。国家科技部设立国际科技合作奖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国际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评审一次。国际科技合作奖获奖者,由国家颁发 荣誉奖牌和证书。此项奖励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 1995年评选出的6名获奖者是:英籍科技史学家李约瑟,国际知识产权专家、 原德国专利局局长豪依塞尔,日籍水稻专家原正市,美籍物理学家杨振宁和李政道, 美籍数学家陈省身。 首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仪式于1996年5月14日 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代表中国政府向豪依塞尔、 原正市和陈省身颁发了国际科技合作奖奖牌和证书。5月21日、8月30日由国家 科委副主任朱丽兰分别向李正道和杨振宁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因李约瑟已去世, 1997年9月9日由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魏志渊将奖牌和证书转交英国 剑桥李约瑟研究所所长何丙郁先生。 1996年国际科技合作奖4名获奖者是:美籍物理学家丁肇中,俄籍飞机空气 动力学专家格·比施根斯,德籍发育生物专家乌里·施瓦茨和美籍建筑学家贝聿铭。 1997年3月3日国家科委副主任徐冠华在北京友谊宾馆代表国务委员宋健向乌 里·施瓦茨颁发奖牌和证书,6月5日宋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向丁肇中和比施根斯 颁发奖牌、证书,9月中国驻美国大使李道豫在美国向贝聿铭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1997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奖2名获奖者是欧盟信息总司官员、法籍专家勒伯汉 和新加坡眼科专家林少明。1999年3月22日科技部部长朱丽兰在北京友谊宾馆 向勒伯汉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199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奖2名获奖者是法国科学院院长、数学家利翁斯和加 拿大国际开发署高级项目经理萨朴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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