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
国经贸贸易[2001]733号颁布时间:2001-07-19
2001年7月19日 国经贸贸易[2001]733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
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商委(行业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铁路局、交通厅、卫生厅、环保局、工商局、
质技监局:
1999年,原内贸局、财政部、铁道部、卫生部、原环保局、原质量技监局共同开
展了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各地精心组织,大力推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效果。为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
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提高食品
卫生质量,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三绿工程”工作力度,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决定继续推进
“三绿工程”。为深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食品供应充
足,品种丰富,价格基本稳定,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食品污染问题
日益严重,卫生质量堪忧,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施“三绿工程”是
确保食品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
好“三绿工程”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
重要内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产增收、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
抓,扎实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真正把“三绿工程”工作抓紧抓好。
二、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参照国际相关标准,确定新时期“三绿工程”的工作目
标和任务
“三绿工程”是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建立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
体系为手段,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工程。
根据我国具体实际,参照国际发展趋势和惯例,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近期以抓好肉、
菜商品卫生质量为重点,逐步扩大到所有食品;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无公害食品,
提倡消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先在少数单位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争取
在“十五”期间开通十条绿色通道,建设百家绿色批发市场,形成千家绿色零售门店,
创出万种绿色品牌。具体要求是:
(一)提倡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模式。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确立科学的、有益
于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食品消费模式。
1.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由过去食品消费中的“价格优先”,向质量、
价格并重的方向转变,使人们自觉地购买安全、无公害食品,提倡消费绿色食品、有
机食品。
2.通过科学普及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消费者感官鉴别力,使消费者能从形状、颜
色等方面对食品安全做出简单的感官鉴别。
3.通过引导,形成科学的膳食结构,讲究安全卫生、营养搭配、经济合理。
4.引导消费者逐步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严禁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
塑料制品,提倡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二)培育绿色市场,建立确保食品安全的销售网络体系。
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市场,使之成为具有保障食品卫生质量、符合环保要求的销
售网络体系。
1.按照绿色市场标准,加强市场的硬件建设,逐步实现设施现代化。大型鲜活农
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肉类批发市场应配备冷藏设施,经营鲜活食品的零售店应配备
保鲜设施。
2.应用现代技术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完善食品进货索证制度、商品台账和经营者
商品卫生质量跟踪系统。
3.大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要配备简易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要按照有关标准
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市场退出机制。
4.改进销售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提高生鲜食品在便
民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中的销售比重,加快建立无公害安全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
品专柜、专区、专卖店。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推行竞拍方式和电子结算。
(三)开辟绿色通道,形成全国范围内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流通网络。
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协调和组织鲜活食品运输,建立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工
具合理联接的食品运输网络,缩短食品流通时间,实现全国范围内高效率、无污染、
低成本流通。
1.建立食品源头检测制度,对有害物超标的食品不得运输,严把运输关。
2.大力改进运输方式,鲜活食品运输要采取保鲜措施,严防变质和二次污染。提
倡公路运输的白条肉进行吊挂、封闭;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
3.实行多式联运和直达运输,大力发展面向社会的物流配送中心,以市场为纽带,
合理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实现食品运输的有效联接与畅通。大力治理“乱设站卡、乱
收费、乱罚款”现象,减少运输环节,降低运输成本。
三、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卫生质量控制
(一)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对我国现有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相关的
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评估,抓紧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食品的产
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等级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物流设施标准、绿
色通道和绿色市场标准以及作业流程等。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工商、卫生、环保、
质检等现有的执法队伍的优势,对食品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污染严
重食品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做到“部门协调、社会监管、责任追究、严格执法”。
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绿色市场、绿
色通道、绿色品牌等进行重点扶持,促进“三绿工程”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1、加大产品保鲜加工等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力度,应用危险性分析理论,逐
步推行“良好食品生产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技术(HACCP)”。
2、建立食品卫生质量认证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和争创绿色市场、绿色通道、绿色基地、绿色生产线、绿色品牌的单位,要
按有关标准和办法科学认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3、结合现有资源,建立食品卫生质量检测体系。大中城市要建立无公害食品卫
生质量监测中心和多级市场检测站点,逐渐发展成全国的卫生质量检测网络,建立和
完善有害物残留超标产品退出市场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
程度,积极发展公司加农户等形式的产业化组织,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使生产者始终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有责任。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进货,
通过推行新的营销方式把住流通关。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舆论监督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
广告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三绿工程”,使消费者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形成绿色消费时尚。建立食品卫生质量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收集、分析、发布食品质
量卫生信息,对食品污染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四、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三绿工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
加强组织协调,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工商
总局和质检总局组成全国“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三绿工
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三绿工程”的日常工作。各地也要建立
相关组织,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发挥部门优势,推动“三绿工程”工作顺利开展。
国家经贸委重点负责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工作;财政部重点负责国家对“三
绿工程”的财政扶持政策;铁道部、交通部重点负责开辟绿色通道工作,改进运输方
式,提高运输效率;卫生部重点负责制定食品卫生标准并组织执行,对食品流通及生
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并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环保总局重点负责组
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
并负责有机食品的认证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工商总局重点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进行市场监管,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质检总局重点负责建立、完善并实施食
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的质量监督。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指导和
督促检查,共同做好“三绿工程”工作。
附件:全国“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全国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张志刚
副组长:财政部副部长 朱志刚
铁道部副部长 刘志军
交通部副部长 胡希捷
卫生部副部长 殷大奎
工商总局副局长 杨树德
环保总局副局长 祝光耀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忠海
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 黄 海
副主任: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副局长 房爱卿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 胡静林
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 傅选义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 李彦武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司长 赵同刚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司副司长 刘小平
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 庄国泰
质检总局标准化司副司长 裘庆军
办公室地址:北京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193346,010-63193345
传真:010-631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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