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的通知(九)
财会[2000]14号颁布时间:2000-10-06
2000年10月6日 财会[2000]14号
现金流量表
会资03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2
债权重组收到的现金 1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3
处置待处置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2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
收到待处置贷款的利息 3 现金流出小计 25
代发行证券收到的现金 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
待处置资产租赁业务所收到的现金 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7
现金流入小计 7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28
债权重组所支付的现金 8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9
处置待处置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9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 现金流入小计 31
代发行证券所支付的现金 1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33
现金流出小计 13 分配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36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37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1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17 现金流出小计 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
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41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
现金流入小计 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利润分配表
会资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 元
项目 行次 本年实际 上年实际 项目 行次 本年实际 上年实际
一、利润总额 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 应付利润 6
盈余公积转入 3 转增资本的利润 7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4 三、未分配利润 10
营业费用明细表
会资02表附表2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 元
项 目 行次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项 目 行次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一、提取或转回各项准备小计 1 其中:业务招待费 31
1.贷款呆账准备 2 电子设备运转维护费 32
2.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 3 安全防卫费 33
其中:待处置股权投资 邮电费 34
减值准备 4 印刷费 35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5 外事费 36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6 财产保险费 37
二、折旧费用 7 办公用品费 38
三、税金 8 差旅费 39
四、人员费用小计 9 水电费 40
其中:工资 10 经营租赁费 41
职工福利费 11 修理费 42
职工教育经费 12 会议费 43
工会经费 13 取暖费 44
社会保险费用 14 技术转让费 45
劳动保护费 15 研究开发费 46
五、业务费用小计 20 绿化费 47
其中:业务宣传费 21 低值易耗品摊销 48
资产评估费 22 无形资产摊销 49
审计费 23 待摊费用摊销 50
律师费 2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1
公证费 25 待转发行费用转入 52
诉讼费 26 购买债券费用 53
资产保全费 27 发行债券费用 54
拍卖费 28
六、管理费用小计 30 营业费用合计 60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会资01表)
1.本表反映公司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
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
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
“年初数”栏内。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库存的现金。本项目应根据“现金”科目的期末余
额填列。
(2)“银行存款”项目,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银行
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存放人民银行款项”项目,反映公司由于向人民银行再贷款而存入人民银
行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存放人民银行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公司购入的各种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
备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不超过1年(含1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
“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本项目应
根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公司应向其他单位收取的业务账款以及其他金融业
务的应收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公司应收、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本项目
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本
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代发行证券”项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售出的代发行证券的价值。本项目
应根据“代发行证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待转发行费用”项目,反映证券发行业务已经支出但尚未结转的发行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待转发行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公司长期债券投资中将于1年内
到期的投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
分析填列。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公司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
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3)“购入贷款”项目,反映公司以买断方式从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的本金以及
尚未处置的购入贷款本金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购入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购入贷款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公司以买断方式从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中
已入账的应收利息和其后计提的利息,以及尚未处置的购入贷款应收利息损失。本项
目应根据“购入贷款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公司购入贷款及购入贷款应收利息低于经批准认定的价值的差额,在“待处置不
良贷款损失准备”项目反映。
(15)“待处置贷款”项目,反映公司根据规定对购入贷款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并经批准认定的贷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置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待处置贷款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公司根据规定对购入贷款应收利息按规
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并经批准认定的贷款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置贷款应收利息”
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贷款呆账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本项目应根
据“贷款呆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公司在处置整体债权时,取得的用于偿债的资产
以及以非清算方式拆解处置被投资单位全部资产等取得的待处置资产的实际成本。本
项目应根据“待处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并按各项待处置资产的类别分项填
列。
(19)“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本项
目应根据“待处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租赁资产”项目,反映公司将待处置资产转为经营或融资租赁资产的摊余
价值。本项目应根据“租赁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公司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种股权
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公司取得的待处置股权投资不在本项
目反映,在“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
额填列。
(22)“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公司购入或取得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
或不准备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
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
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2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本项目应
根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公司所有自用的固定资产的原
价和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
余额填列。
(2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
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
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公司各项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本项目应根据“无
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
的各种费用,如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
的其他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中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
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1年内(含1年)摊
销数额后的余额填列。
(28)“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公司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
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
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9)“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公司经批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内的各种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公司接受劳务等发生的各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根
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
资”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
列。
(32)“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
“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福利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
以“-”号填列。
(33)“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应付投资者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
科目的期末额填列。
(34)“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本项目
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各
项费用,如预提的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款利息等。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
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
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6)“未交税金”项目,反映公司未交纳的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
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7)“代发行证券款”项目,反映公司用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代发行证
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资金。本项目应根据“代发行证券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公司除以上流动负债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
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
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39)“租赁保证金”项目,反映公司尚未退还的租赁保证金。本项目应根据“租
赁保证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