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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的通知

财办统[2003]4号颁布时间:2003-01-22

     2003年1月22日 财办统[2003]4号 党中央有关部委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 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财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各 金融保险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财务局,上海、深圳市国资办:   为认真做好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和审核工作,确保各类报表编制范 围全面完整,编制方法准确规范,报表填报数据真实、可靠,有效提高报表数据编报 质量,针对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做好2002年度会计决 算报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中央部门、中央直管企业、金融保险机构应加大报表数据审核工作的 组织力度,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报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 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一)及早安排本地区、本部门(企业、机构)的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明确、 落实报表审核及数据核对过程中的分工与责任,加强内部分工协调。地方审核工作在 组织方式上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逐户送审、业务处轮审、集中会审等多种形式,并对 审核结果做好登记和记录;中央部门和中央直管企业应认真做好财政拨款(补助)收 入与财政部国库司出库拨款数的核对工作。   (二)实行报表审核工作的层层负责制度。地方各级财政(国资)部门负责对本 级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决算报表进行审核,并负责对下级财政(国资)部门上报的 报表数据进行验审;各中央部门、中央直管企业、金融保险机构负责对所属企业、单 位报表进行审核,中央直管企业至少应从第三级次进行验审;对层层审核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应的基层企业、单位进行修改,严禁越级调整基层企业、单位 的报表数据;督促企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及时完成报表审计工作,并对出具非“无保 留意见”的报表认真核实、修改,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三)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核各类报表数据。在各类报表审核工作中,充分采取 人工审核与计算机紧密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数据水分,提高填报质量。除根据 相关财务会计制度、报表制度文件和计算机已设定的公式参数外,应充分利用计算机 提供的过录表查询、有效性审核等功能控制误填、无效数据,加大核对工作力度,以 确保各项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四)强化报表数据审核工作的层层考核机制。将各类报表的审核结果纳入年度 报表考核范围,对各项考核结果实行量化打分,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考核计 分标准仍比照财统函[2000]28号文执行,各地方、各中央部门、中央直管企 业、金融保险机构可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   (五)做好全国统一验审前所有报表及数据软盘的审核工作。各地方、各中央部 门、中央直管企业、金融保险机构应确保在全国验审会上一次通过各项审核。凡在全 国验审会上存在基层企业、单位数据有误的,一律带回从基层企业、单位进行修改, 限期重新上报,禁止在全国会审会上突击调整基层企业、单位报表数据。各地方应在 规定上报日期后的15日内认真做好有问题数据的反馈、调整和重报工作。   (六)及时组织会计决算报表数据质量的稽核工作。各地方、各中央部门、中央 直管企业、金融保险机构在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对所属企业、 单位各类报表数据质量的稽核工作,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取消当年的先进评选资格,并 依法予以惩治。   二、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核的主要内容   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工作应以正式下发的各类报表编制文件及数据 处理软件为依据。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填报规范性审核、数据完整性审核、数 据真实性审核、数据勾稽关系审核、数据一致性审核和数据年度间增减情况审核等。 具体是:   (一)审核所上报报表及软盘是否按照财政部统一下发的文件要求、格式、相关 内容编报,按相关参数录入。按相关方法进行合并或汇总。   (二)审核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软盘是否全面、完整、手续齐全,审核各类报表 全部内容是否填报、录入完整,有无漏表漏项,金额单位是否准确无误。   (三)审核企业、单位填报的各项数据是否真实可靠、不重不漏,各项封面信息 填报是否规范、准确。有无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审核合并、汇编范围企业、单位的户数是否按照统一要求全面收集、不重 不漏,并按规定逐户录入。尤其应注意审核企业类报表中的行业代码是否按文件要求 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进行填报,防止从 上年封面中简单提取照抄;并着重对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核对户数、封 面及重点指标。   (五)审核各类报表重点指标及户数与2001年相比的增减变动情况,分析企 业、单位户数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填写《2002年主要指标变动表》(见附件2), 并按财统[2002]26号文填报《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中央直管企 业还应填报《汇编范围内企业年度间主要指标比较表》。   (六)认真审核各地区、各中央部门、有关中央直管企业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的人员情况,必须对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对单位的实有人数进行一一核对。   (七)认真审核各类报表的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各类报表的合并或汇 总数据与基础录人数据是否相衔接,上报的汇总报表与数据软盘是否一致,上下年度 间数据是否衔接。   (八)检查数据合并或汇总方法是否正确,树形结构及数据库结构是否规范、清 晰,地方汇总单位应认真做好数据有效性检查,及时核实有关重点数据,防止异常数 据影响汇总结果。   (九)各地方应认真核对业务处(室)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报表与地方财政总决算报表相关指标衔接一致,存在口径不一致和情况应予以说明。   (十)中央直管企业“国有资产总量及保值增值情况表”中各项客观增减因素的 数额与审计报告及证明材料相关数据应核对一致,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项目进行填 列,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如有特殊情况应写出专项说明。   三、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验审前需做好的准备工作   2002年度全国会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将按中央和地方分别进行,计划从3 月中旬开始,截至4月下旬完成。各地方、各中央部门、中央直管企业、金融保险机 构应提前做好全国验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携带手续齐全的上报资料参加验审,主要 准备工作有:   (一)完成本地区、本部门(企业、机构)的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已通 过本地区、本部门(企业、机构)审核的各类会计决算报表及计算机介质数据。   (二)按照统一要求的上报内容和份数,打印出各类会计决算合并或汇总表(行 政事业单位报表按大类打印)、编制说明(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中央直管企业还 应准备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将以上材料分别按报表类别装订成册,由有关责任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按照统一要求准备好应上报的各类会计决算合并或汇总数据及基础数据计 算机介质一式两份、编制说明(或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中央直管企业会计报表附注电 子文档一式一份,做好在计算机中临时抽审有关数据的准备工作。   (四)提前填写本通知要求的审核工作用表(附件1)及《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 动分析表》,并附电子文档,其中:中央直管企业还应上报《汇编范围内企业年度间 主要指标比较表》和《2002年汇编范围内企业树形结构表》。   (五)完成本地区、本部门(企业、机构)审核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审核工作 主要组织方式、审核采取的主要方法、结合实际增加的审核内容、主要工作经验和建 议等。   四、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在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和审核工作中,各地区、各中央部门、中央 直管企业、金融保险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措施, 提高各类报表和数据的编报质量,充分做好全国验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计决 算报表达到以下要求:   (一)填报方法规范、准确。使所属企业、单位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制 范围和方法符合统一下发的相关制度、报表编制文件及财务会计制度等的规定要求, 按照报表类别和隶属关系实现逐级逐户编制、录入和汇总。   (二)上报数据真实、完整。确保所属企业、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和录入软盘数 据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完整上报,各项数据符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客 观和合理。   (三)相关指标衔接、可比。全面核对所属企业、单位上报不同业务部门相关报 表数据的一致性,对于存在的差异应查明原因,对有问题的数据应及时进行调整,或 做出情况说明。   (四)上报进度及时、高效。及时落实层层数据审核工作任务,督促所属企业、 单位及时参加层层数据审核工作并纠正审计、审核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层层合并 或汇总的企业、单位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完整的上报资料。 附件1: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表 被审单位名称: 送审人: 项 目 审核内容 企业类 行政事业类 金融类 保险类 建设类 境外类 报表审核: 汇总表 1.主表、补充表内容全面 2.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3.指标抽检未发现问题 编制说明 1.编制说明内容详细、全面,有关问题说明清楚 2.编制说明内容较简单 户数变动 1.户数变动合理 2.户数变动较大,但原因合理 3.户数变动较大,原因不合理 主要指标 1.主要指标变动合理 2.主要指标变动较大但原因合理 3.主要指标变动较大,原因不合理 核对 1.相关指标核对完全一致 2.相关指标核对存在出入,但原因合理 3.相关指标存在出入,原因说明不清楚 送审 按规定验审时间送审 审核通 1.一次审核通过 过情况 2.复审通过 审核意见 1.合格      2.补齐或调整再报 审核记录:   200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表(续) 项 目 审核内容 企业类 行政事业类 金融类 保险类 建设类 境外类 规范性 1.符合规定的格式和参数 2.数据库中各表完整、齐全 3.录入和汇总方法正确 4.按规定的录入级次分户录入 5.上报的树形结构清晰 公式审核 1.公式完全通过 2.存在未通过公式但原因合理,可视通过 3.存在未通过公式 数据衔接 1.计算机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 2.汇总数据与基础数据衔接 3.上下年度间数据衔接 4.两年间封面代码稳定 随机抽审 1.未发现问题 2.发现问题 有效性审核 不存在无效的异常数据 过录表审核 两极数据合理 审核通过 1.一次审核通过 情况 2.复审通过 审核意见 1.合格 2.补齐或调整再报 审核记录: 附件2:2002年主要指标变动表 一、行政事业单位类 被审核单位名称: 送审人: 指 标 2001年 2002年 增减额 增减率 备注 录入户数 其中:中央级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乡镇级 本年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支出 工资总额 财政拨款支出 资产部类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 负债部类合计 净资产合计 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个) 行政机构(个) 事业机构(个) 年末单位在职人数 年末离退休人数 年末财政负担在职人数 年末财政负担离退休人数 年末学生人数 博士生 硕士生 大学本专科学生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合计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合计 其他预算外收入合计 年末房屋面积单价(元/平方米) 小汽车单价(元/辆) 人均工资总额(元/人) 注:1.年末在职人数及财政负担在职人数包括在岗职工、长休人员、内退人员、提前 离岗人员、带薪学习人员、等待分配人员和长期停薪人员; 2.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人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年末在职人数; 3.年末学生人数为“学生学员统计表”中合计数; 4.年末房屋建筑物面积单价=房屋建筑物金额/房屋建筑面积; 5.小汽车单价=小汽车金额/小汽车辆数。 二、企业类 被审核单位名称: 指标 2001年 2002年 增减额 增减率 指标 2001年 上年实际数 本年实际数 比上年增减额 增减率 比2001年增减额 增减率 录入户数(单户表) 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大型企业 利润总额 中型企业 其中: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大型企业 工业企业    中型企业 建筑企业    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    工业企业 邮电企业    建筑企业 批发、零售、贸易及    交通运输企业 餐饮 注册会计师已审计户数    邮电企业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户数    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 资产总额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国家资本 年末不良资产及潜亏挂账 当年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 年末国有资产总量 年末职工人数 从事科技开发职工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 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 全年应发工资总额 人均工资(元从) 注:1.人均工资=全年实发工资总额/全年平均职工人数; 2.上年实际数和本年实际数根据2002年报表中相关数据填列。 三、境外企业类 被审核单位名称: 送审人: 指 标 2001年 2002年 增减额 增减率 备注 汇编户数(户) 录入机器户数(户)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利润总额 净利润总额 国有资产总额 年末职工人数(人) 本年上交财政收益 汇编建设项目个数(个) 其中:经营性建设项目个数 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个数 基建拨款合计 项目资本 项目资本公积 基建借款 其中:基建投资借款 其中:国债转贷资金 本年自筹基建资金 国有资产总额 交付使用资产 县以上机构户数 录入机器户数 资产总额 净资产总额 国家资本 营业(保险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总额 国有资产总额 年末在职职工人数 年末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正常贷款(金融企业填) 关注贷款(金融企业填) 次级贷款(金融企业填) 可疑贷款(金融企业填) 损失贷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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