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意见
云政发[2002]116号颁布时间:2002-09-24
2002年9月24日 云政发[2002]11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
院校,中央驻滇和省直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1995年以来,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中发[1995]5号文件和云发
[1995]30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
性成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使供销合作社尽快成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代表,为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合作经济对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作经济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形式多样、功能各异的农村合作经
济组织,在组织农民生产经营,联系城乡市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
重要作用。供销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的主要形式之一。它能够更有效地组织农民等弱势
群体成为经济联盟体,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二)供销合作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国以来,供销合作
社在搞活城乡流通、促进支柱产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和服务农业生产等方面作出过
重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增强,供
销合作社面临着职能和体制的重大转变,现行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与发
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只有进行改革,才能确保供销合作社在我省经济和
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势在必行。供销合作社具有布局广泛,体系完整,农
村工作经验丰富,与农民联系紧密等特点。加快改革步伐,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
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系起来,提高农民
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时期我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的必然选择,也是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新的历史使命。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一)改革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我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
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
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发展现代经
营方式改造营销网络,使供销合作社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
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把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
织。通过开放办社,指导农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
织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得到强化的基础上,供
销合作社联社要自我改造成为由农民社员自主管理的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
农民利益的代表。?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群众性、民主性原则。始终把农民作为发展合作经
济的主体,把为农服务作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民主管理,保证合作社最广泛的群众
基础;二是改造、扶持、利用原则。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已有的基础和条件,大胆改
革创新,加大扶持力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
要,能够有效推动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三是开放办社原则。
面向全社会,实行组织、人事、管理等全面开放,吸收各类经济成分和组织兴办合作
社;四是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从各地实际出发,由点到面,稳
步推进,尽快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合作经济新形式;五是强化合作职能原则。增强供
销合作社联社对全省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的指导和服务功能,职能定位要尽量避免与其
他部门重复。?
(四)改革的基本步骤。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供销合作社改革分两
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社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基层社
改造,完成联社机关的机构精简和职能转变;第二阶段是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广泛
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及广大农户加入供销合作社,不断拓宽服务对象和
范围,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主要目标。?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
1.供销合作社联社的主要职能。?
(1)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它组织的关系;?
(3)担负以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服务为主的农村流通环节服务职能;?
(4)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5)负责与国际、国内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交流和协作;?
(6)承担本级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2.供销合作社联社机构的设置。按照国发[1999]5号文件精神,保留省、
市(地、州)、县供销合作社联社。省、市(地、州)联社机关所需经费按照分级、
分类管理的原则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联社经费来源维持现行渠道。根据云发
[2001]22号文件精神,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县级供销合作社可使用事业编
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原属机关性质的各级联社机关在机构改革中可以参
照党政机构改革的有关原则,严格核定人员编制,精简机构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有
关待遇按照云发[1995]30号文件规定执行。?
3?强化为农服务。各级供销合作社联社要进一步树立为农服务的宗旨,切实指
导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为"三农"服务的体系和网络,增强推动农
业产业化经营的实力。要以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主动担当起农村合作经济的
组织者、服务者的职责,组织农民在产供销各个环节进行合作与联合,通过领办和协
办各种农村流通协会、中介组织等,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创建新型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专业化生产。要加快培育和建设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龙头
企业、骨干企业、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把千家万户农民的小生产与
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4.加强和国际合作社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供销合作社要以我国加入WTO为契
机,充分利用国际合作社联盟(ICA)成员的有利条件,努力扩大与国际合作经济
组织的合作和交流。要通过国际合作社联盟组织,加强与世界各国合作经济组织的联
系和合作,学习和借鉴他们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二)以实行产权多元化、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社有企业和基层社?
1.明晰产权,实现社企分开。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全面理顺供销合作社与企业
即出资人与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的出资人制度,实现联合社与
社属企业的全面分离,真正把社有企业改造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2.因势利导,大胆探索,推进基层社、社属企业的改革。从实际出发,在社企
分开的基础上,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基层社、社属企业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
重点的分类改造。一是对效益好、与农业产业化关联度高、外有辐射能力、内有吸纳
能力的社属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有条件的可组建成为集团公
司。通过存量资产置换重组和产权转让吸纳社会其它资本进入,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改变原有职工身份,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对负债与资产基本持平、服
务能力弱的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可通过存量资产置换,按照自愿的原则由职工买断产
权变为民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三是对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
和社属企业,实行关闭、合并、破产、拍卖。?
3.减员增效,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各级联社以行业管理
和拓展服务为重点,定岗定编,提高运行效率。社属企业及基层社要改革劳动用工制
度,在社有资产的重组中,采取转岗分流、带资分流、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形式妥善
安置分流人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和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供销合作社职工可以按照我省有关政策从事个体私营经济。?
4.打破旧的行政区划,按照经济区域和商品流向,结合小城镇建设,加快调整
基层社的布局,对原有的基层社进行归并或重组,力争建成一批经济实力强,服务功
能齐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社或中心社。采取吸纳农村种养大户、经纪人领办、
基层社分流人员自办联办、招聘能人创办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社区综
合服务社(站)等,帮助农民建立专业协会、研究会等各类经济服务组织,使农民真
正成为基层社的主体。?
(三)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营销网络?
1.充分利用现有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合作社、门市门店等经营网
络和设施,积极引进发展联合经营、代理制和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形式,整合系统经
营网点,吸纳个体、私营和其他经济组织加盟,构建农村生活资料分销和农产品联销
服务网络。?
2.积极发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主导作用,依托现有企业、网点、“庄稼医院”、
配肥站、机防队等,积极引进工商和商商联合,连锁配送,加盟经营,电子商务等现
代经营方式和物流方式,按消费区域建立农资配送中心,构建新型农资营销服务网络。?
四、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
(一)为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参照云发[2002]
3号文件和我省乡镇企业改革的政策执行;基层供销社改革参照我省扶持个体私营经
济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社属企业改制方案报本级联合社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从宽认定供销合作社的固定资产。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土地及其他固定资产,
由于历史原因划拨给供销合作社使用的,按照云政发[1997]87号文件精神,
产权划归供销合作社所有,由土地房产部门给予办理登记手续,土地登记费按《云南
省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切实盘活供销社的存量资产。供销合作社通过职工持股或职工出资整体改
制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制、民营企业的,产权转移不视为产权交易;涉及国有土地的,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的规定办理有关手
续,并享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土地有偿使用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销售的自产产品,各地政府要按现行农业特产税政策
给予有关税收优惠。?
(五)设在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少数特殊经营网点,虽然购销业务量小,但
却起着稳定边疆、农村,密切党和政府与贫困、民族地区农民联系的重要作用,当地
政府要采取扶持政策,列入当地经营网点建设,并提供优惠政策,稳定网点和职工队
伍,满足山区、偏远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六)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搞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各级政府继续
委托供销合作社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尤其是化肥、农药的调拨、储备、供应工
作,并视各级财力情况落实相应的运费、储备补助政策。?
(七)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资产无偿划拨问题。
供销合作社在农业开发中培植起来的产业,除中央有统一规定外,各级政府不得通过
行政手段无偿划走。对因城镇建设、公路建设需要拆迁、占用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和
经营场地的,要严格按照中发[199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还建和补
偿工作。?
五、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的领导,认真指导、帮助供销合作社
改革的各项工作,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供销合作社
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以供销合作社改革为重点,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加快我省
农村流通体制的改革步伐。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尽快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各
负其责地做好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供销合作社
要切实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以改革为动力,与时俱进地做好各项工作,
努力开创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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