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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深府办[1996]75号颁布时间:1996-03-19

     深府办[1996]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市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音 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市场管理的意见(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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