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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9]101号颁布时间:1999-03-12

     1999年3月12日 深地税发[1999]101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1999年2月25日 国 税发[1999]24号)(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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