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财法[2003]25号)
粤财法[2003]25号颁布时间:2003-04-23
2003年4月23日 粤财法[2003]2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财办法[2003]10号)转发给你们。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学习领会财政部的《
通知》精神,结合本地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年初确定的普法工作计划,努力完成各项
工作。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2003年3月17日 财办法[200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2003年全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
实,做好2003年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附件:2003年全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
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关键的一年,扎实做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五”规划的要求
,紧密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
全体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2003年财政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加大对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
加强对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的学习宣传,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快推
进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步伐,进一步规范规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财
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地推进“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2003年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努力在工作理念上有新发展,在指导工作力度上有新提高,在狠抓落实方
面有新成效,在制度规范化建设方面有新举措,在方式方法上有新探索,在对外法制宣传方
面有新拓展。
一、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地实
际,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形式多样,努力
实现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
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加大领导干部和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提高
依法行政水平。
2003年,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加强邓小平法制理论、江泽民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重要论述、党的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以及宪法、行政法和法学基础知
识的学习,结合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学习并熟练运用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税
法等重要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和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
习法律知识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财政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
训;要结合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以案说法,结合实际学法。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财
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目
标,全面推进全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干部学法用
法工作考试考核制度,将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
容,将“四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建立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执行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验
收指标。各级财政部门应精心组织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财政部将适用举办
部党组中心学习组的法制讲座和全体干部的法制讲座。各地财政部门也应举办不同形式的法
制讲座。
2003年,财政部将举办厅(局)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重点,讲究方式,提高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效果。
2003年,各级财政部门应继续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围绕加入WTO对财政政策法
规的影响,继续做好预算改革、国库改革、税费改革、财政支出改革等方面法律制度的学习
和宣传,继续做好相关WTO规则的学习和宣传,做好新颁布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规章的
学习和宣传。通过学习和宣传,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财
会人员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提高社会公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
守法的自觉性。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财政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拍摄电视宣传片、组织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
将财政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提高财政普法依法治理的效果。
2003年,财政部将继续组织举办财政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其他财政法制宣传培训班(
研讨班),并为明年组织大型财政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准备,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
踊跃参加。
要继续组织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四、深入调查研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方法,
不断提高工作的指导水平。要注重研究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在
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调查研究实现
"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
验和发展规律,研究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
、新载体等问题。适时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调研,加强交流,注意调研成果的运用,为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五、加强对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注意解决存在的问题。
要善于抓典型,注重在点带面,全面推动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财政部将适时
召开会议,交流全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对各地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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