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关于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业务注意事项的通知
湘支付核[2003]3号颁布时间:2003-12-18
2003年12月18日 湘支付核[2003]3号
各代理银行: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扩展,对会计核算规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地向财政国库提供财政支出报表,请各代
理银行在办理支付业务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当天发生的退单业务(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必须在当天通过网络系统
做退单处理。
二、退单业务原始凭证(包括原直接支付凭证或授权支付凭证第四联和银行退票
结算单)应随当天日报一起报送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以下简称省支付局)核
算处。
三、在办理支付业务和退单业务后,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报送财政支出日报表到省支付局核算处。
四、当月第二个工作日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报送上月财政支出月报表到省支付
局核算处(表式与报人民银行国库一致)。
五、当月第二个工作日分同城和异地报送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量(支付笔数)
和异地支付业务的日期、付款单位和金额明细表到省支付局核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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