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湘财预[2002]166号颁布时间:2002-12-03

     2002年12月3日 湘财预[2002]166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支行: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 预[2002]35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湘财综[2002]37号)精神,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将部分尚未纳 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目录见附件)纳入预算管理。再将有关预算管理事宜通知 如下:   一、关于预算原则和预算级次   (一)各项基金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 年继续使用。   (二)纳入预算管理后,各项基金原上交中央主管部门的,应作为中央基金预算 收入,上缴中央财政;原上交地方主管部门的,应作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上缴地方 财政;原按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的,应作为共享收入,继续按原规定的 比例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其中上缴地方财政部分,原全额上交省级主管部门的,应 作为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原按比例分别上缴省和市州县主管部门的,应作为省与市州 县共享收入,继续按原规定的比例上缴省和市州县财政。   二、关于预算科目   政府性基金项目统一按财政部颁布的《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执行。   三、缴库办法   (一)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单位按照《湖南省财政厅、人民银 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财 库[2002]2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 省省直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库[2002]30号) 的有关规定办理缴库。   (二)未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其他单位应交的基金收入,继续 按照各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执行。由有关皋位负责征收后上交省直主管部门的,由 省直主管部门集中汇总后,缴入省国库;由有关单位负责征收后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的, 在财政专户集中汇总后,缴入省国库。   (三)各项基金收入,采用主管部门集中缴库的,基层单位应自取得收入之日起 3日内(节假日顺延,下同)逐级缴入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自取得收入起3日 内缴库;采取就地缴库的,部门和单位应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日缴库。   (四)上缴市州县财政的基金收入,缴库的具体办法由市州县财政部门制定。   (五)未纳入非税收入改革试点单位的各项基金统一使用“一般缴款书”办理缴 库。填写缴款书时,缴人省国库的基金,“财政机关”栏填写“省财政厅”,“预算 级次”栏填写“省级”;“预算科目”栏按财政部颁布的《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 科目》填写。缴入其他级次的基金按相应的财政机关、预算级次和预算科目填写。   四、其他   (一)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预算、决算的编制及会计核算,各级财 政部门和各单位可参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 知》(湘财预[1997]7号) 执行。   (二)各地征收的“城市教育附加费”,收支仍在一般预算收支科目的7003 款“教育费附加收入”、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的6003款“教育费附加支出”科目中 反映。   (三)政府性基金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后,各地、各部门应继续按照有关规定, 做好征收管理工作,并及时足额办理缴库。 附件:湖南省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1   农网还贷基金       2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3   碘盐基金         4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5   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    6   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7   铁路建设基金       8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9   育林基金        9-1   维简费          10  水利建设基金      10-1  防洪保安资金       11  库区维护建设基金    11-1  库区维护基金      11-2  库区建设基金      11-3  库区后期扶持基金      11-4  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12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13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       14  文化事业建设费        15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   16  城市教育附加费        17  旅游发展基金          1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9  价格调节基金          20  公路客货运附加费       21  水运客货运附加费       22  能源基地建设基金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