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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对省工商局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费和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湘财综字[2000]29号颁布时间:2000-08-23

     2000年8月23日 湘财综字[2000]29号 省工商局:   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纪要([2000]第20次)精神,经报省政府同意,对你 局自2000年度起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费和价格调节 基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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