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函[2004]102号颁布时间:2004-07-20
2004年7月20日 杭政函[2004]10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
3号)提出了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关政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
现状和特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对实现我国
本世纪前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战略目标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
对于杭州经济整体发展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对发展杭州优势产业、加快结
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推进“工业兴市”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要按照国务院国
发[2004]3号文件提出的任务目标,切实转变思想,改进工作方法,把培育和
发展资本市场纳入杭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金融业作为杭州的支柱产业,
扩大直接融资,完善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及
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4]3号文件的责任目标,加强协调,完善管理,
改进服务,争取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长三角资本市场最发达地区之
一。
二、认准目标,制定规划。按照把杭州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标,科
学合理地制定多层次区域性资本市场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发展计划,完善市场功能,
优化资源配置,率先建立起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协调发展、透明高效的
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
三、加快上市,规范运作。力争用5年时间,利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使杭州市
上市公司的数量、融资额、市值占GDP比重及股份有限公司数量实现全面翻番,取
得省内上市工作龙头地位。要抓住深圳中小企业板开放和新股发行市场推行保荐制度
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充分利用杭州先进制造业基地和IT
产业优势,加快海外上市步伐;对具备一定实力又暂时不具备A板上市条件的企业,
鼓励买壳上市。要进一步提升杭州环境优势,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加大资本市场开放
力度,争取外地上市公司总部移师杭州。
四、依托市场,扩大融资。一是鼓励本地大企业、大集团和各类资产经营公司进
入资本市场。通过资本运营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二是引导公用事业类、
基础设施类、旅游类、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扩大融资渠道。三是加快推
动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五、健全体系,创新品种。一是积极开展债券融资,探索优质企业和项目公开发
行债券的新途径,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二是积极完善产权交
易市场,扩大产权交易范围,增加产权交易品种,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动加入
长三角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区域性产权股权互动市场。三是积极推进信托产业发
展,开发信托新品种。鼓励杭州工商信托公司探索集合资金信托等信托新品种,通过
信托产品的开发,解决企业改制中职工持股协会等遗留问题。四是积极拓展投资基金
的业务,推出BOT、TOT等资本市场新产品,形成多层次、多品种的资本市场新
格局。
六、改善环境,促进互动。优化信用环境,打造诚信杭州。制定支持杭州金融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实施细则,吸引外地金融机构来杭发展,提升杭州金融业管理质量
和资产质量;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做强做大,加快杭州市区信用联社改革,成立杭州农
村合作银行;借助杭州环境优势和民营资本优势,组建与地方金融体系相适应的保险
机构;整合本地各类金融资源,探索组建杭州金融资产控股集团公司,构筑杭州金融
业管理框架体系。
七、发展中介,培育人才。发挥本地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活跃的优势,培养一批
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本地证券、期货公司,鼓励其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
做强。大力加强对证券、金融类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培养,鼓励企业管理者学
习资本运作知识,培养一批实力较强的机构投资者。
八、加强协调,防范风险。加强政府部门与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的沟通与合
作,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共享体系。建立职责明确的协调配合机制,
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合作,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与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系,形成战
略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地方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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