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四)
浙银发[1998]797号颁布时间:1998-12-14
1998年12月14日 浙银发[1998]797号
1257质押农村工商业贷款: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发放的各种质押农村工商业贷款。
1258质押其他贷款: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发放的各种质押其他贷款。
以上1255、1256、1257、1258四科目顺序排列在“1254抵押其他贷款”科目之
后。在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及一年以内的质押贷款列入“短期贷款”项目,一年以上
的质押贷款列入“中长期贷款”项目。
(二)将以下一级会计科目改为二级会计科目
将“1122存放农业银行约期存款”一级会计科目改为“1122存放农业银行约期存
款”二级会计科目。
将“2152保值定期储蓄存款”一级会计科目改为“2152保值定期储蓄存款”二级
会计科目。
以上科目改为二级会计科目后,核算内容和在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归属不变。
(三)取消下列会计科目
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根据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规定,从今年开始将缴存人
民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与存款准备金账户合并。为此取消本科目,结转后余额划转
“1112准备金存款”科目核算。
(四)更改下列科目、账户名称,调整核算内容
将原1251抵押质押农户贷款科目名称更改为1251抵押农户贷款,核算内容更改为
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农户贷款。
将原1252抵押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科目名称更改为1252抵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
核算内容更改为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
将原1253抵押质押农村工商业贷款科目名称更改为1253抵押农村工商业贷款,核
算内容更改为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农村工商业贷款。
将原1254抵押质押其他贷款科目名称更改为1254抵押其他贷款,核算内容更改为
信用社发放的各种抵押其他贷款。
将原1112缴存存款准备金科目名称更改为准备金存款,核算内容更改为信用社存
放中央银行一般性存款和存款准备金。
以上科目排列顺序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归并不变。
将原5021-3缴存准备金利息收入账户名称更改为5021-3推备金存款利息收入,核
算内容调整为信用社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账户收到的利息。
(五)增设和取消下列账户
在5011利息收入科目下增设“抵贷资产利息收入”账户。本账户核算信用社将待
处理抵贷资产变现后实现的利息收入(扣除已计算并进入损益核算的应收利息部分)。
顺序排列在“5其他利息收入”账户之后。
取消5311手续费支出科目下的“代办放款手续费”账户。
在5311手续费支出科目下增设“代办收贷手续费支出”账户。本账户核算信用社
支付给代办收回贷款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的手续费。顺序排列在“代办储蓄手续费”账
户之后。
(六)调整下列账户核算内容:
5021-2存入中央银行款利息收入:核算信用社存入中央银行的,除准备金存款账
户外的其他存放款利息收入。
以上会计科目和账户除1292、2013、2014、2015四个科目在年内调整外,其他科
目和账户的调整(1122、2152两个科目不需调整)均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新旧科目
余额的结转一律在年终决算日通过科目余额结转表办理。
五、年终决算前需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各地信用社在决算工作中,除了按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清理不良贷款、结算占款、
过渡性资金,核对调整账务,盘点各项财产、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核实
财务收支等基础工作外,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清收各项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至年终决算日前,信用社要将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放到清收贷款应收利息上来,要
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竭尽全力将贷款应收利息占款压缩到最低限度,今年全省
综合贷款利息收回率要达到80%。
(二)认真清理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要大力提倡勤俭办社精神,信用社费用开支要坚持“必需”和“合法合规”原
则。信用社要对当年列支的各项成本、费用,对照财务制度和省分行《转发总行〈关
于当前信用社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银发(1998)673号]文件规定进行检查,
凡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支出要立即纠正,已在账上列支但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
费用,要予以收回冲账;审批手续不全的费用支出要补办好审批手续;对应缴纳的各
项税金、营业税等,要逐项复查,做到计税基数、税率、税额准确。
(三)加紧核销呆账贷款
凡符合核销条件的呆账贷款,原则上应在年内核销完毕,需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的呆账核销要抓紧上报。呆账核销仍按“内销外挂”方式处理,并报国家税务机关备
案。
六、其他事宜
(一)新增设的“2013待结算财政款项”、“2014地方财政库款”和“2015财政预
算外存款”三个科目是为信用社办理委托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业务而设的。信用社
须经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或二级分行国库部门的委托,才能办理此项业务和使用这三
个科目。
(二)决算报表。1998年度信用社会计决算报表共计13种: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固定资产状况表、成本核算表、决算说明书、管理部门资
金状况表、统筹资金收支明细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状况表、科目结转对照表、新科
目余额表、基本情况表。另需上报1998年度财会工作总结、财务分析报告及电脑装备
与应用统计表。除基本情况表、电脑装备与应用统计表仍由手工填报外,其余报表均
使用微机填报。
今年的年终决算报表中,除利润分配表、固定资产状况表、统筹资金收支明细表、
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状况表外,其他报表均作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各地必须按照省办统
一布置和要求,在填制和汇总过程中,注意报表质量,切实做到不错不乱。省办将于
明年1月下旬对各市地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考核和评比。
(三)各市地应于1月20日前将年终决算报表的数据文件和打印报表(基本情况表、
电脑装备与应用统计表为手工表报达省办。
(四)为及时掌握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各市地的财务收支项电,仍
按原定的季度后次月的8日前报达省办。
(五)各地要组织对信用社年终决算工作的常规稽核,稽核而为100%,30%的面
必须实地稽核,70%的面可采取报送稽核,此项工作要求于明年2月10日前完成。对
责任制考核津贴、奖金、劳动分红等须经稽核认定后才能兑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