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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3]63号颁布时间:2003-05-06

     2003年5月6日 沪财会[2003]63号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财 会[20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股份有限公司及执行《企业会计制 度》或《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企业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 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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