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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

冀财统[2000]12号颁布时间:2000-08-10

     2000年8月10日 冀财统[2000]12号 各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集团公司: 现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 与确认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执行中要与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起来, 注意总结经验,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资本保值增 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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