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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27号颁布时间:2005-06-20

       2005年6月20日 京政办发[2005]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 及2005年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市发展改革 委二〇〇五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及2005 年行动计划。   第一部分 规划纲要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 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 理念的新经济增长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本市既面临土地、水、矿产、能源、生物多 样性等自然资源方面的制约,又拥有人才、智力、技术、信息、交通、资金、管理和 劳动者素质等诸多方面优势。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以“国家首都、世界城市、历史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 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紧密结合,通过努力,争取使本市资源利用效 率、环境生态状况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把北京建成产业优化、资源节约、环境舒适、 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的现代国际城市。   (一)总体思路。围绕提高综合效率为核心,依靠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 与,建设政策法规保障和生态产业体系,抓好节约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利用可 再生能源和倡导绿色消费,重点推进制定规划标准政策、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循 环经济体系建设、狠抓资源节约、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宣传力度等工作。   (二)总体目标。预计到2010年,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0%;万元GDP能 耗下降到0?89吨标煤;优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 80%以上;万元GDP取水量不超过62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以 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工业废弃物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 垃圾的综合利用率达到30%。   二、工作任务与举措   (一)编制规划,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加强宏观指导。组织编制《北京市循环 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节能中长期规划》等规划;研究制定《公共建筑空调采暖、 制冷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系统风机节能监测标准》等标准; 完善产业、价格、财税、投资及激励等政策体系建设。   (二)强化法制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建立服务队伍。开展有关发展循环经济和 节能监测管理等立法调研工作;做好建立健全有关节水、清洁生产审核、废旧物资处 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法规体系的相关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节能专业服务 队伍。   (三)推进循环经济体系建设。1?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选择石化、电力、 医药、电镀等行业中的15家企业作为清洁生产试点;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中 介咨询队伍。2?鼓励企业之间资源延伸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的工业生态园区; 加强农村、农业生态建设。3?支持全社会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推进废旧物资利用 的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全面推进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实现垃 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开源节流,狠抓资源节约。1?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管理。进一步优 化能源结构,提高优质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强化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土地需求压力。建立并完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分类提 出项目用地的容积率、投资强度、产出率等控制指标,调控好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3?降低水资源消耗,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以节水为先、治污为本、管理雨洪、再 生水利用为宗旨,强化工业、农业、服务业的节约用水。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和用水指 标控制制度。   (五)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坚持做大三产、做强二产、优化一产 的产业发展方针,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用地、高污染的项目建设。在实施首 钢搬迁调整规划中,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建设世界一流的崭新钢铁企业。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广泛进行宣传报导,组织好每年的节能、 节水宣传周活动,提高民众的环境和资源意识,使民众自觉参与到资源利用、资源节 约的活动中去。   第二部分 2005年行动计划按照节约优先、示范带动、重点突破的思路,发 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2005年本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推进六项工作   (一)政府机构率先垂范。政府机构率先垂范不仅可以降低能耗、水耗,节约行 政费用支出,更有利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进而推动全社会资源节约工作的开展。市 级国家行政机关要加大节能、节水管理工作力度,制定节能、节水目标及措施。要从 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方气、每一张纸,力争全年节能8%以上。 选定10家国家行政机关为试点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开展能耗诊断,安排资金 进行技术改造,为政府机构实施能耗、水耗定额管理提供经验。   (二)重点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本市大型公共建筑(高级写字楼、星级 宾馆饭店、大型商厦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数量大,能耗高,其建筑面积仅占民用建筑 的5?4%,但全年耗电量却接近全市居民生活用电的一半,单位面积年均耗电量是 普通住宅的7倍至10倍。今年,本市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要力争达到10%以上。 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制定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对大型供暖锅炉实行计划供气;   二是加强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大力倡导自然采光,严格控制室 内温度,应用先进节能设备;   三是选择30余家单位进行试点,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提出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 四是加强节能监察,对浪费能源的单位依法实施加价收费并在媒体曝光。   (三)加强对高耗能、耗水企业的监管。本市工业能耗占全市总能耗的50%, 其中冶金、石化、建材、化工和电力等五大重点高耗能行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 加值的28%,却耗用了全市工业85%的能源,77%的新鲜水,排放了93%的 大气污染物;万元GDP能耗为7?13吨标准煤,是全市万元GDP能耗1?33 吨标煤的5倍以上。今年,本市工业能耗力争全年节能6%。冶金、石化、建材、化 工和电力等五大高耗能行业要制定节能措施,淘汰落后设备,改造落后工艺,大力推 进企业清洁生产,制定节能节水目标。确定10家试点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节能诊断, 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服务,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加大监测力度,开展能耗大检查。 对超指标耗能耗水的单位,按规定征收超限额加价费,严重超标的要采取限电限水强 制措施。   (四)全社会推广绿色照明。2004年北京市照明用电为49亿千瓦时,占全 市用电量的11%。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可节电60%至70%。2005年在市政府 机构、地铁站台、中小学校、二环路内公共厕所全部更换高效照明灯具,全面推广使 用高效照明产品及节电器。继续选择有代表性的街道建设节能灯亮丽工程示范街;选 取部分公园、草坪、奥运体育场馆等进行新型照明方式的示范试点。加强宣传,提高 居民的节能意识,开展居民使用高效照明灯具推广活动。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家庭对 高效照明产品的使用。对全市大型灯具城实施质量监测,在灯具城开展产品质量承诺 活动;限制T12荧光灯管等非节能产品的市场销售。   (五)全市开展节水行动。落实《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全面实行居民、工业、 农业及社会单位用水的计量、定额管理。工业节水要做好新建项目的用水评估,提高 现有企业节水水平,力争今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6%。农业节水要在调 整种植结构、土壤保墒等方面有创新突破。普及先进灌溉方式,制定主要农作物合理 灌溉用水定额,通过采用综合节水技术建成30万亩节水农田。社会单位要进一步压 缩用水指标,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节水要求。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非节水型器 具,禁止在北京市场销售和使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节 水意识。加强再生水利用,实施清河、北小河、吴家村等再生水厂建设,提高再生水 生产能力。在城区完成100公里再生水管线建设,鼓励市政、城市绿化、洗车、居 民社区利用再生水。全年利用再生水要达到2?5亿立方米。   (六)加快建设示范工程。以国家环保产业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为试点,从 资源角度,制定园区(基地)整体布局规划,实现园区内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废弃 物的排放。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通过园区热力蒸汽用户凝结水闭式回收、 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地下水与雨洪水利用等工程的建设,将园区建成工业节水示 范园。加快4座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4座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1至2座 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上述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减少垃圾填埋量170万吨,约占全 市垃圾产生量的40%,可节省大量土地资源,并可实现年发电6亿千瓦时。加快危 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综合处置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建设废旧家电、报废汽车、轮胎、 塑料、纸张等回收再利用示范项目,推进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和处置。   二、多元互补,推广浅层地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一)推广使用浅层地能。在丰台区试行浅层地能替代燃煤锅炉供暖工程,实现 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凡政府投资的项目,有条件的要优先使用浅层地能。今年 使用浅层地能的建筑面积争取达到300万平方米。   (二)推广使用太阳能。2005年将在城市建筑上大力推进太阳能的应用,在 “平改坡”工程中进行试点推广,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支持奥运场馆、奥运 村使用太阳能;在宣武公园建设园林景观太阳能照明示范工程。   (三)推广使用生物质能。生物质能主要有沼气和直接焚烧等利用形式。 2005年将加快平谷2×2?5万千瓦生物质热电厂前期论证,推进农作物秸秆资 源化利用;在远郊区县实现畜禽粪便的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推广蟹岛、留民营村 使用沼气经验,改变农村燃料结构,在房山选择4个村进行沼气使用示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节能监督,完善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节约能源法〉办法》,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工作,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发挥节能监督 作用。   (二)强化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法〉办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新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建设单位要根据评估意 见建设。   (三)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节能专业服务队伍,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节能 新机制。通过能源专业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为其实施节能的诊断、设计、 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与用户分享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 充分发挥能源专业公司节能诊断服务的作用。   (四)加强政策引导,建立资金支持机制。为推动本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设节 约型城市,建立循环经济资金支持机制。主要用于节能技术改造、新能源、可再生能 源的开发与示范;节能与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节能专题调研、培训、 宣传、奖励等。   (五)开展“节能之星”评审,推广节能产品的生产与使用。制定建筑物、有关 产品的能效标准和企业的综合能耗标准。通过节能评审向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建筑 物、企业颁发不同等级的"节能之星"标识,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鼓励生产、消费节 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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