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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颁布时间:2004-05-27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附件: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的 决定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外商投 资企业解散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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