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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新国税征字[1998]01号颁布时间:1998-01-26

       1998年1月26日 新国税征字[1998]0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国税 征函[199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做好1997年度及以 后各年度的征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因新的征管情况告表较以前的报表有较大变动,要求各地就新征管报表的填 报工作组织一次培训以保证新报表的填报质量。   二、请各地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搞好报表所需征管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以免影响报表的质量和上报时间。   三、按照总局国税征函[1998]1号文中第八条的要求,各地已经将现行表 一至表三上报区局,请各地将新的表四至表六按照总局的编报说明填报后,于1998 年3月5日前报送区局征管处。   四、请各地按总局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本地的征管情况报告表的.汇审、评比工 作,区局也将每年组织一次,并通报评比结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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