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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经营权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2]177号颁布时间:2002-04-03

     2002年4月3日 新国税函[2002]177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权资格管理的有 关规定〉的通知》(国税函[2002]21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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