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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批复

新国税函[2002]43号颁布时间:2002-01-25

     2002年1月25日 新国税函[2002]43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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