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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宁地税函[2001]113号颁布时间:2001-08-01

     2001年8月1日 宁地税函[2001]113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宣传提纲的通 知》(国税函[2001]5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税收征管法》, 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水平。要结合贯彻落实《宁夏回族 自治区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公告》和区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法〉学习培训的通知》 精神,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征管法》,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学税法、用税法的良好氛 围,创造依法治税的优良环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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