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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监控和追缴工作分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10号颁布时间:2001-02-06

     2001年2月6日 宁地税发[2001]10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监控和追缴工作分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0]109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的分工进行欠缴税金的监控和管 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监控和追缴工作分工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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