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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62号颁布时间:2003-03-31

     2003年3月31日 甘国税函发[2003]62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 知》(财税[2003]34号)精神,现将2002年度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 收资料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02年度税收资料调查的范围仍为全省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关、停、 并、转的企业除外。   二、调查内容   和上年度相比,2002年度税收调查内容变化不大,现将部分被调整的调查内 容明确如下:   (一)企业代码的调整内容   1.增加了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代码(第14部分),具体为:0 表示未实行 出口退税的纳税人,1 表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2 表示实行免退税 办法的一般纳税人,3 表示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4 表示实行免税办 法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2.增加了税控方式代码(第15部分),具体力:0 表示未使用任何税控装 置的纳税人,1 表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2 表示使用税控加油机的纳税 人,3 表示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4 表示同时使用上述3种税控系统的纳税 人,5 表示使用防伪税控和税控加油机的纳税人,6 表示使用防伪税控和税控收 款机的纳税人,7 表示使用税控加油机和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第3部分)采用了2002年修订的全国统一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   (二)企业表(01表)调查指标的调整内容   1.增加了第十二部分“增值税出口退税指标”,包括11个指标(01表204 行到214行),将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 和应退税额、已退税额,实行免退税或先征后退办法出口的应退税额、已退税额等与 出口有关的指标在这部分集中反映。   2.在原来的十一个部分中增加的个别指标包括:(1)反映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年初和年末逾期未缴税额,分别是21、26、43、49、 58、64、132和137行;(2)反映按政策规定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本年度 按规定减征的增值税税额”(32行);(3)“本年出口货物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35行);(4)“本年已纳车辆购置税(74行)”;(5)反映企业年初和年 末存货中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145和151行。   3.指标名称或填报口径有变化的指标包括:(1)将内销货物的计税(免税) 销售额与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在指标上区别开,涉及的指标包括“本年内销货物计征增 值税的销售额”(1行)、“本年内销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2行)、“本年 适用6%、5%、4%征收率的应交税额”(6行)、“适用6%、5%、4%征收 率的进项税额”(13行)、“本年内销货物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33行)、 “本年内销货物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34行);(2)将上年度使用“本期”、 “期初”、“期末”的指标改为使用“本年”、“年初”、“年末”,但含义没有变 化。   (三)货物劳务表(02表)调查指标的调整内容   1.增加了“本年出口货物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2行)。   2.与企业表中名称和填报口径发生变化的几个指标一致,货物劳务表对应的指 标也进行了调整,具体为:“本年内销货物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3行)、“本年 内销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4行)、“本年出口货物销售额”(5行)、“本 年内销货物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0行)、“本年内销货物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11行)。   3.与企业表相同,将上年度使用“本期”、“期初”、“期末”的指标改为使 用“本年”、“年初”、“年末”,但含义没有变化。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02年度税收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截止2003年6月 10日,市、地、州税务机关务必完成调查数据的汇总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数据上报 省局。第二阶段,自调查数据上报后至2003年9月10日,各地要对2002年 度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中要对调查范围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总 结调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税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对调查数 据的应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数据分析报告,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进行各 具特色的测算分析,促进调查工作与税政、征管、稽查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调查数 据的利用率。各地应在2003年9月10日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工作总结和分析 报告上报省局。第三阶段,自2003年9月10日开始,省局将结合有关工作总结 和分析报告,对各地区税收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报送、工作质量及数据分析进 行考评。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税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税收调查是直接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服务的一项 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对税政综合业务、财务会计业务、计算机操作水平、工 作组织以及责任心的要求都很高,调查内容涉及与企业有关的所有税种,工作任务难 度较大。因此,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 各地要抓紧安排布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同时还要确保 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断提高数据应用水平。各级领导要加强对税收调查 的组织领导,关心爱护调查人员,保持调查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 的工作条件。具体从事调查业务的人员要努力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加强联系和 沟通,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填报、细致审核,提高税收调查的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税收调查的生命和关键所在。首先,要明确自身的工作任务,做好确 定调查范围、宣传解释填报口径、保证企业填报数据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通知企业 修改错误、力求录入数据与企业填报数据一致、按时安全上报数据及其说明、提高数 据的应用水平等工作。其次,要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为最高原则,要求企业和 基层税务机关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定的填报口径、取数来源进行填报。填报的数据应 最大限度地保持企业填报的原状。对于审核时发现的不符合填表说明的问题,只能通 知企业进行修改,并加盖企业修正章,企业认为有特殊情况而不需要修改的,应将有 关情况进行说明,不得自行对数据进行修改,要保证录入的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的数 据完全一致;对于审核发现的计税错误等情况,可以送交稽查部门进行稽核审计。第 三,要正确认识审核公式的作用。审核公式只是一种提示工具,审核中主要是看报表 数据是否是企业的实际情况并按填表说明规定的口径和取数来源填写,对于满足这一 要求而出现的审核提示信息,要尊重实际情况,不能擅自修改,可将有关情况以书面 说明形式上报。要破除以审核公式为中心,以消灭审核提示信息为终极目标的错误观 念,正确认识审核公式控制的局限性。第四,要努力将差错消灭在基层。为了提高工 作效率,减少录入误差,各地应将录入、审核工作尽量转移到基层,有条件的地区还 应尽量将调查软件SDMS和参数直接发给企业录入,使差错消灭在调查企业和基层 税务机关。同时,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和调查企业的业务培训和填报辅导,并大力宣 传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他们能自觉支持调查工作,正确理解和领会调查指标及其 填报口径。第五,要避免重报和漏报。各地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中特殊情况下调查企 业的确定方法来选定调查企业,在对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总公司、总机 构)本部及其下属企业填报01表和02表的同时,要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集 团(总公司、总机构)合并填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下属企业的01表,并单独建 库上报。第六,要熟练掌握新版税收调查软件。今年,税收调查工作将统一使用全国 税收调查软件SDMS2.2版。为保证调查软件的正常运行,各地在安装新版软件 前,必须先卸载旧版的调查软件。另外,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配备586以上档次 的电脑用于调查工作。同时,注意避免电脑安装的病毒防火墙对调查软件的不利影响, 进行调查软件操作时,原则上应关闭病毒防火墙。   五、加强联系   为及时解决调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各地应加强与省局负责调查工作同志的联系。 同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 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调查人员统一在税务广域网上建立了税收调查工作专用电子邮箱。 为了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调查信息,方便调查人员下载最新调查参数、调查软件等,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税务广域网上和财政部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均开设了税收调查工 作网页,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人员通过访问上述网页了解 最新动态。要访问财政部网站上的税收调查工作网页,应通过http://www.mof.gov.cn 登录到财政部主页,选择“税收资料调查”便可进入。各地还可继续通过国际互联网 上的两个税收调查工作专用电子邮箱ssdc@mof.gov.cn和tsms@mof.gov.cn与财政部和 税务总局进行联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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