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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1]131号颁布时间:2001-06-14

     2001年6月14日 陕地税函[2001]131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1]35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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