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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陕财税[2001]31号颁布时间:2001-06-04

     2001年6月4日 陕财税[2001]31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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