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启源机电装备制造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1]123号颁布时间:2001-03-26

     2001年3月26日 陕国税函[2001]123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 通知》(财企[2001]119号)的规定,现将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所属 企业西安启源机电装备制造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西安启源机电装备制造公司按规定应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就地缴入中央金库。该 企业如有与地方企业成立的控股、参股子企业,其应上缴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财预字[1996]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控股、参股子企业中中央和地方所占 比例,分别缴入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