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国税函[2001]33号颁布时间:2001-01-17
上一篇: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向其总机构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下一篇: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