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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1]36号颁布时间:2001-01-17

     2001年1月17日 陕国税函[2001]3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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