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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2]249号颁布时间:2002-10-11

     2002年10月11日 陕地税函[2002]249号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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