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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2]177号颁布时间:2002-08-06

     2002年8月6日 市国税函[2002]177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 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 [2002]23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计税、 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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