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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在陕西省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0]111号颁布时间:2000-04-25

     2000年4月25日 陕国税函[2000]111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0]218号)规定,为了做好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在陕所属 各级电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管工作,保证电信企业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在陕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度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4号、陕 国税函[1999]333号转发)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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