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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2]133号颁布时间:2002-05-13

     2002年5月13日 市国税发[2002]133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关于下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国家税 务局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国税发[2002]81号)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局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省局两个《规定》范围内提出具体 的实施意见,并于7月1日前上报市局,市局将统一制定实施意见,以利于进一步规 范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暂行规定》和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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