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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3]330号颁布时间:2003-10-09

     2003年10月9日 市国税函[2003]330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 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2003]359号)转发给你 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 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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