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各州市国家税务局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云国税发[2005]44号颁布时间:2005-02-01

     2005年2月1日 云国税发[2005]44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省局与地州市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的通知》(云国税党字[2004]3号)的规定,省局对州市国家税务局2004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昆明、曲靖、玉溪、红河、 楚雄、大理、思茅、保山、文山、丽江、德宏、西双版纳、怒江、迪庆、临沧等州市 国家税务局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合格单位。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