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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8]107号颁布时间:1988-11-14

     1988年11月14日 云税四字[1988]107号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13号《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 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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