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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贴花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76号颁布时间:1989-08-04

     1989年8月4日 云税四字[1989]76号 昆明、东川、曲靖、红河、楚雄地、州、市税务局,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76号《关于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 费的单位贴花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贴花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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