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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44号颁布时间:1989-03-23

     1989年3月23日 云税四字[1989]44号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13号《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 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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