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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物资储运系统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22号颁布时间:1989-02-17

     1989年2月17日 云税四字[1989]22号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35号《关于对物资储运系统征收土地使 用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物资储运系统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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