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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26号颁布时间:1989-02-24

     1989年2月24日 云税四字[1989]26号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07号《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 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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