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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8]295号颁布时间:1998-06-26

     1998年6月26日 云地税发[1998]295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3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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