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云地税一字[2000]30号颁布时间:2000-08-24

     2000年8月24日 云地税一字[2000]30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 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 征营业税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