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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文件的通知

云政办发[1997]28号颁布时间:1997-03-11

     1997年3月11日 云政办发[1997]28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国 办发[199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巩固税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客观要求,是实行依法治税,强化税收执法的有力保证,是改 进税收征管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是税务部门建立廉政机制和提高 税务干部素质的内在动力。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部门, 要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确保改革肋顺利进行,努力实现改革 的目标和任务,为中央和我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和深化城市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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