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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82号颁布时间:2006-03-31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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