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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4]201号颁布时间:2004-08-05

     2004年8月5日 渝地税发[2004]2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 税的通知》(财税[2004]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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